主播看鬼畜视频会怎样(pdd直播看自己鬼畜视频)

来源: 管理分享
2024-04-19 17:12:32

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主播看鬼畜视频会怎样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主播看鬼畜视频会怎样以及pdd直播看自己鬼畜视频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鬼畜视频算不算网络暴力?2、B站的鬼畜侵犯版权了吗,我觉得没有

鬼畜视频算不算网络暴力?

鬼畜视频其实算是一种网络暴力了,不管是看视频是善意还是恶意的,鬼畜它只是一种类型不管到底算不算一种网络暴力?但是他总归都是一种伤害。因为鬼畜视频有一些是恶搞素材一部分是网络恶搞。有一些可能会导致人们有一些误解,或者是怎样的。

什么是网络暴力?

其实网络暴力就是一种危害,特别严重,而且影响也比较恶劣的暴力形式,比如有一些文字图片或者视频,对其他人的精神或者权益造成伤害,这就可以归结为一些网络暴力,而且网络暴力一般,她都会打破道德底线。会使一些网民遭受到精神的冲击,这是一种比较不好的做法。而且网络暴力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他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我感觉在网络上可以发表一些自由言论,但是当事人网民如果想要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这时也应该担当指没起维护网络文明的使命。

网络暴力很可怕。

网络是一种比较虚拟的东悉孙西,他是我们摸不到看不到东西,但是当我们深陷其中的时候,它也可能会毁害我们网络暴力,其实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哦,我们正确的运用网络使用网络,网络会给我们带来很多好处,很多的方便,但是如果我们不好好的利用网络,而归网络暴力,其实不仅会可能对别人心灵进行摧残,会扭曲别人的人格,而且对我们其实也是有一定的暴力行为,对我们的人格,即我们的自身思想也是有一定摧残的,所以网络暴力它是一种比较飘渺虚无的东西,但是也可能会毁了我们。而唯陆纳且网络暴力也是会判刑的。我们不好好的进行使用网络而对他人进行网络暴力的话,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可能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正确理智的对待网络。

B站的鬼畜侵犯版权了吗,我觉得没有

首先来看鬼畜视频的定义,以下定义来自百度百科 鬼畜是一种视频站上较为常见的原创视频类型,该类视频以高度同步、快速重复的素材配合BGM的节奏鬼一样的抽搐来达到洗脑或喜感效果,或通过视频(或音频)剪辑,用频率极高的重复画面(或声音)组合而成的一段节奏配合音画同步率极高的一类视频。 通过定义来看,如果是剪辑已有视频来合成制作鬼畜视频,未经过原视频音频图片等素材的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是会构成著作权侵权的。 我们来看著作权保护的限制之一:合理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的法定情形如下: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羡竖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兄弊大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卜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得出,A站B站上鬼畜视频的作者们进行鬼畜视频制作的行为要想获得著作权法保护限制中的合理使用的地位,它们最接近的法定情形就是第二十二条的第一款: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是这些作者的行为显然不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来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来制作鬼畜视频,因为他们将视频上传到一个公开的平台,这样就已经不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保护的这个范围了。更何况视频的观看者们还可以通过“充电”的方式来向鬼畜视频的作者进行打赏,那么鬼畜视频作者将视频上传到网站的行为这本身就在一定意义上就带有营利的性质。这种情况下,鬼畜视频作者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是不会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的。

分享

发布于:管理分享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