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赔款还了多少年

辛丑条约是指1898年签订的《辛丑条约》,该条约是中国清朝与八国联军签订的一份不平等条约,其中包括大量赔款。根据条约,中国清政府需要向八国联军支付4500万两白银的赔款,这笔赔款被分为16个年度支付,每年支付280万两白银,直到1911年全部支付完成。

然而,由于清政府的财政状况不佳,赔款一直没有按照计划支付完成。到了1911年,清政府已经支付了12年的赔款,剩下的4年赔款并未支付。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清朝的覆灭,剩下的赔款也未能按照条约规定支付。

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政府曾多次提出要求八国联军归还赔款,但是一直未能得到八国联军的正面回应。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和八国联军的一些国家开始进行谈判,最终达成了一些协议,其中包括部分赔款的返还。

最终,中国政府在2008年获得了八国联军中的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赔款返还,总金额约为6.1亿美元。虽然这笔赔款金额已经远远高于原来的赔款金额,但是从历史上看,辛丑条约的赔款问题一直是中国和八国联军之间的一道难题,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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